(1)参赛主体可选择企业或团队两种形式参赛。参赛企业或团队应主要从事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等业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成长性。
(2)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参赛企业或团队成员须拥有良好社会信誉,无重大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3)以企业形式参赛的,参赛企业不能为上市公司;每个参赛企业或团队仅限报名一个参赛项目;曾获得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总决赛冠亚季军的企业或团队不能报名参赛。
(4)境内赛区专属条件:以企业形式参赛的,参赛企业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以团队形式参赛的,核心成员应在境内工作、学习和生活
(9)境外赛区专属条件:参赛企业或团队核心成员,应为所在赛区的外籍人员,或者具有所在赛区1年以上学习、工作或创业经历的华人。